為什麼法律沒辦法制裁罪犯保障人民

清茶淡話 · 2019-04-27

今天遇到闖紅燈的摩托車,按了牠一聲喇叭,就被從後面追上來攻擊,聽到我報警後就逃逸,警察來後,跟警察說明事情提供行車記錄器後,說明沒受傷物品沒明顯損壞,提告民事法院只會要你和解刑事只會判無罪,不提告只能通知到案訓斥,對犯罪者沒有很實質上的懲罰,現在害怕對方會在路上堵我,警察說後續要是被傷害可以驗傷提告,要是真的被打傷被打斷手或腳,或許更嚴重送醫院,在來提告我覺得沒有保障,為什麼法律這麼沒用都不能保障我的安全,讓我擔心受怕,都不能將罪犯關起來,保障我的安全讓我不用擔心。


杜康

台灣是法治的國家,當然你有權利對犯罪者提出求償的要求或是讓對方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你所謂的攻擊到甚麼樣的程度?是否能以傷害罪論處?對於每一件你要求的罪狀,如果對方實際有犯罪,拿出證據讓對方伏法。

需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對方有沒有犯罪跟檢舉者有無證據是兩回不同的事情,法律是依有沒有證據來當判刑依據,並非以對方犯罪與否(你說他有犯罪他當然有權利否認),也就是行車紀錄器在此非常重要的原因。你錄到對方犯罪的證據就可以直接報案了。

然後,如果對方只是想犯罪並沒有下手,無論如何他還是無罪,你怕他傷害你,同樣他也怕你去傷害他啊!台灣是法治的國家,無法光憑人的想法而定罪,這也才是社會能安定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