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為家裡原因做援交,雖然我勸過他可是他還是繼續做,原本想說她不要出事情就好了,可是最近她突然來找我說心事,簡單來說就是遇到兩個沒有付錢的其中一個還內射,她不爽想告 人家可是又怕要去少年監護所,我們還上網查過這是非告訴乃論有20年追訴期,如果幾年後在告他們是不是就可以了...(我朋友有聊天紀錄,裡面很明確寫說價錢地點之類的話
雖然援交不好可是至少沒有去偷搶騙,我朋友是拿自己的身體跟健康來換那些錢的,他們不給錢跟強姦沒有兩樣,我想要那些人得到該有的懲罰,而不是因為援交在法律邊緣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的亂來
你好,感覺你非常有正義感,現在這樣的人並不多見,給你一個讚。
再來,從你口中聽到朋友的事情前後、事實真相的前後因果、你朋友手中的證據能拼湊出的事實,這三件事情其實是完全不同三件事你知道嗎?
我建議你跟朋友一起前往市公所或議員提供的免費法律諮商做初步詢問,才能知道手上的證據如何在法院中主張會更有利。
法律中有一句名言:"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你朋友手中有對方說價錢與地點的聊天紀錄,但是她有對方不付錢的證據嗎?沒有要怎麼主張對方沒付錢呢?
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是,你想走法律途徑是你想走,你問過你朋友的意願了嗎?要面對自身也可能背負刑責的情況以及漫長的法律訴訟旅程是她自己,你尊重過你朋友意願嗎?去免費法律諮商的好處是,或許你朋友在知道司法流程繁瑣以後衡量自己的心理狀態會重新思考要不要提告。
如果決定要走法律途徑也要好好擬定作戰計畫,該怎麼蒐證、該怎麼主張。例如可以用賴跟對方討錢,表面上是討錢,但是其實是為了證明對方沒付費來補證據。報警->提出證據->檢察官偵查庭辯論->等待起訴->法院開庭->法庭辯論,每一個環節都要做好功課全力以赴才能完整的主張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