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有監護權嗎?

心情抒發 · 2022-02-06

我爸爸娶了印尼繼母,萬一爸死了,我可以請警察把繼母趕走租處嗎?或我自己離開租處去租別處嗎?

爸爸和繼母都不喜歡我,繼母有時候很兇,雖然她的兇都是陰的,明著來很慈慧,私底下做事都很衝,或說小聲兇猛的話,我都感受的到她的敵意,偶爾偷用兇惡的表情看我,還嫌棄我,說我有味道,我進去他們的房間,繼母都要打開門窗

法律上,我應該不屬於繼母的吧?雖然我有精神疾病,也不用她來管我吧?要是她有那個權力,我嚇死了,爸爸在,她就對我不懷好意了,爸爸不在,她不就變本加厲。雖然她有跟爸爸說,爸爸死了後,她會回國,但我怕她食言

我不曾搬家、不曾找房子租房子,不敢踏出第一步,步驟很麻煩,賺的錢也不多,不知能否過得好,鍋碗瓢盆是我家的,也不知繼母能否讓我帶走

繼母慈慧的時候,我很喜歡她,繼母兇狠的時候,我恨不得把她給……(做的話我會死刑)

說實在的,我有沒有那個膽子請警察趕走她,我自己也沒自信,我不太敢把事情鬧大

我甚至怕她主動離開租處之前,會偷走我的筆電、手機、隨身硬碟等等物品,何況若是被趕走…

要是爸死後,她肯良善的對待我、照顧我,我就可以接受她

我的未來充滿不確定性、可能可憐、恐怖


蓋世太保

哈囉~我是湘湘,很高興你的來信,把想說的說出來
想先抱抱你,辛苦了,生活在這環境中,一定讓你很不舒服
想跟你說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滿18歲,假如沒有滿18歲的話,有可能繼母仍有你的監護權
因為你的爸爸跟繼母應該有合法的婚姻關係,也因此當有一方身亡的話,另一方則有你的監護權,但假如沒有的話,有可能就看親戚有沒有要收養
法條在這--->最高法院62年度台上字第1398號判例:「夫妻之一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及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由一方監護者,不過他方之監護權一時的停止而已,任監護之一方死亡時,該未成年之子女當然由他方監護。」
或許我們可以試著讓自己在這過程中,增加自己的能力,為未來生活做準備,像是將自己基本生活能力培養好等等,而到了18歲後,自己可以考個外縣市的學校就讀,這樣或許繼母比較管不了你的生活囉~畢竟去外縣市讀書就是合法的離開原生家庭
又或者你可以試著跟你的繼母溝通,或者在那個當下直接告訴繼母他的行為讓你很不舒服等等,或許一、兩次繼母很難改善,但至少有反應或許就有機會
祝福你,歡迎再來信,聊聊你的心情和感受